近日,浙江杭嘉鑫清潔能源有限公司申請的LNG碼頭船舶污染海洋環境應急預案備案事項在嘉興海事局順利通過。該備案事項的順利通過,是嘉興海事局持續推進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又一舉措,對加快港口企業復工復產、保障杭嘉湖地區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具有重要意義。
為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嘉興海事局在“我為群眾辦實事”落實落細上下功夫。嘉興海事局對嘉興(平湖)LNG項目始終保持高度重視,局領導多次赴碼頭工程現場開展調研、檢查,多次聯合相關單位開展座談,積極協調周邊單位支持該項目,統籌部署該項目配套保障方案,確保通航安全、水域清潔。
針對浙江杭嘉鑫清潔能源有限公司申請嘉興LNG碼頭船舶污染海洋環境應急預案備案事項,該局政務中心事前主動對接申辦人員,落實前置服務,著力幫助其解決辦理海事政務事項時遇到的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九條、《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等法律法規,嘉興海事局從嘉興(平湖)LNG碼頭船舶污染海洋環境應急組織指揮系統、應急隊伍組成和分工、應急報警程序、應急設備與應急能力、應急反應程序與應急反應技術、污油及廢棄物等回收處理和人員培訓演習計劃等多個方面開展指導幫扶。
2021年,嘉興港口貨物吞吐量1.27億噸,進出港船舶10.55萬艘次,同比分別上升8.3%、7.5%;其中,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1772艘次,外貿貨物931萬噸。下一步,嘉興海事局將以“四化”建設為遵循,把服務海洋經濟發展作為履職本質屬性,全力落實國家戰略,優化營商環境。